想到前幾天還在奧地利吃雪,身邊的電風扇就顯得很不真實。
昨天變得很不知死活,竟然看著風雨欲來的天空卻不帶雨傘出門。
九點多我眼茫茫的著老師在黑板上畫電路,覺得離開歐洲好像跟愛人分開一樣。
到底有沒有什麼工作是一直讓我在外旅行的工作?
我要交的差事就只有照片和遊記?
不用讓我吃太好住太好。
很深切的,覺得那樣的生活,會比當電機工程師快樂。
即便我賺到了錢,但是旅行實在是至高無上的享受。
每一天所踏出去的腳步,都是踩在不同的地面上,以前不曾,以後也不會再有。
每一刻所映入眼簾的風景,那個角度,那個陽光,獨一且永恆的閃耀著。
而即使我買了昂貴的單眼相機。
每一張攝回的照片,
仍然食之無味,棄之可惜。有什麼可以比擬阿爾卑斯山的雪白、聖維塔大教堂的漆黑雄偉?
那個溫度我要怎麼帶回來?
那個溼度,不時下雨卻又讓我夜夜口乾舌燥的空氣,要怎麼紀念?
但我仍記得雪山上風雨的拍打,
在公車上扛著很重行李的艱澀,
記得
在在眾多雕像圍繞我們的查理大橋上和洪紹恆見面的情景,
以及在伏爾塔瓦河旁喝著啤酒,聊著最新筆電的熱情。
還有,在英國花園,邊聽音樂,在綠蔭中邊傳簡訊給謝宛潔的歡愉。
就讓該忘的忘了,該記的記吧。
只是現在才想當旅行作家,似乎太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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